我国石油天然气税收体系体现在资源开发、进出口、销售及消费各个环节,主要包括资源税、特别收益金、进出口关税和消费税。
我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采取从量计征,总体税率不高。2014年10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调整了油田企业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相应将资源税适用税率由5%提高至6%。
表1-3 陆上油气田企业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表
序号 | 油气田企业 | 所在省份 | 综合减征率 | 实际征收率 |
1 |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 黑龙江 新疆 | 0.78% | 5.22% |
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 内蒙古 辽宁 海南 | 1.44% | 4.56% |
3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 吉林 | 1.03% | 4.97% |
4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 天津 河北 | 0.82% | 5.18% |
5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 |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1.09% | 4.91% |
6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 | 河北 | 0.26% | 5.74% |
7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 江苏 四川 云南 | 2.4% | 3.60% |
8 |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 广西 海南 | 0 | 6% |
9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 重庆 四川 | 0.68% | 5.32% |
10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 山西 内蒙古 陕西 甘肃 宁夏 | 1.09% | 4.91% |
1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 | 甘肃 | 0.04% | 5.96% |
1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 | 甘肃 青海 | 0.40% | 5.60% |
13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 | 新疆 | 0.44% | 5.56% |
14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新疆 | 0.05% | 5.95% |
15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 | 甘肃 新疆 | 0.53% | 5.47% |
16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 山东 新疆 | 1.44% | 4.56% |
17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 内蒙古 山东 河南 | 1.2% | 4.80% |
18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 | 河南 | 1.57% | 4.43% |
19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 | 湖北 重庆 | 0.61% | 5.39% |
20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 | 江苏 安徽 | 0.34% | 5.66% |
21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 新疆 | 2.16% | 3.84% |
22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 广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 1.2% | 4.80% |
23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 江苏 重庆 | 0.97% | 5.03% |
24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 内蒙古 陕西 甘肃 宁夏 | 1.2% | 4.80% |
25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 | 吉林 辽宁 | 0.53% | 5.47% |
26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 四川 | 2.4% | 3.60% |
27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勘探开发中心 | 新疆 | 0 | 6% |
为了完善石油企业涨价收入的财政调节机制以及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国家自2006年3月26日起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特别收益金。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比率按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原油的月加权平均价格确定。2015年起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至65美元/桶。起征点提高后,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仍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具体征收比率及速算扣除数见表1-4。
表1-4 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比率
2017年3月2日,全国工商联团体提案亮相,今年提案共计30件,包括两件重点提案、28件一般提案。其中一份名为《关于推进我国成品油消费税改革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的提案》建议改变我国成品油消费税实行“价内征收”模式,将消费税从生产环节征收下移至零售终端环节征收。
所谓价内税基本是在出厂环节以吨为单位征收,主要是只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等上游环节征收,对于零售环节来说并不做调整。因此也衍生出一些不利于市场发展的问题,特别是为不法分子提供了非法获利空间,如造成大量偷逃漏缴消费税行为发生。此外,价内税也一定程度加重生产企业经营成本,以一家千万吨级炼厂来算,当前92号汽油的出厂价格维持在每吨8000元左右,消费税税款为2028元,占到销售价格的25.35%,因此生产企业每月代缴的消费税额较高,一方面占用生产成本不说,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企业技术改革等其他方面的健康发展。其次消费者也不能明显感受到税收对消费行为的调节压力。
另外,成品油通过其他大多数商品一样,价格中还含有17%的增值税,这一税种在成品油从生产到消费所有增值环节征收。但由于我国成品油消费税是价内税,是增值税的税基,因此对消费税要计缴增值税,重复征收。将价内税转移到消费环节,将有效的减少成品油税收的叠加。
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价内价外都由消费者买单,即使移嫁到零售环节,加油站的油价也将变成“价+税”的套餐模式。主要是因为汽油消费主要是私家车主,而柴油消费主要是物流运输业,柴油价格对于宏观经济的影响更为明显。而且,在加快汽柴油质量升级过程中,也可以应用消费税对消费环节进行调整,国家也能更加完善的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
提案认为,目前全国共有9万多个加油站,60%以上已经覆盖了税控加油机。可由加油站对终端消费者代收代缴成品油消费税,税务部门可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强化对加油站的管控,核实代收代缴的计税依据与数量,以实现成品油消费税应收尽收的目标。通过零售终端征收消费税,生产企业偷逃消费税的税制基础将不复存在,调和油、走私油等因需缴纳消费税而不再有巨大获利空间,有利于打击走私、规范调和油市场,提升整个市场的油品质量,营造公平、公正的油品市场环境。
随着成品油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消费税改革亦不断完善,后期国家将对成品油零售环节的税费监管将越来越严格和完善。然而,挑战中往往伴随着机遇,因此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都在驱使成品油市场朝着市场化方向迈进,一定程度增加了成品油市场活跃度,也是新常态经济形势下我国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选择。
表1-5 最新成品油消费税税率一览表
成品油进出口关税方面,2015年12月4日,《2016年关税调整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据《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内容可知,我国进口车用汽油及航空汽油的最惠国税率为5%,2016年暂定税率为1%;柴油最惠国税率为6%,2016年暂定税率1%;航空煤油最惠国税率为9%,2016年暂定税率为0;石脑油最惠国税率为6%,2016年暂定税率为0,与2015年基本一致;我国汽柴油暂定出口税率均为0。原油不属于消费税范围,不用征消费税,原油进口征收17%的增值税。
但是按照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部分关税消减表可知,在2015年对所有东盟成员国及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新成员国关税降至0,预计在2018年对东盟自由贸易区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所有成员国实施0关税。近两年,我国油品市场的贸易成本持低,进出口企业的操作积极性较高,双方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进程不断放大。
表1-6 我国成品油进出口关税
本方案亦指出,对原产于东盟成员国、亚太贸易协定其他成员国(孟加拉、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巴基斯坦、新加坡、智利和台湾地区的商品继续实施协定税率,协定税率的商品范围和税率水平维持不变;对原产于埃塞俄比亚、贝宁、布隆迪等国家的商品继续实施特惠税率,特惠税率的商品范围和税率水平维持不变。
表1-7 2016年成品油进口按来源国前五名
据海关数据统计,进口来源国多为东盟成员国。2016年我国油品出口仍维持0关税,此外,2016年中国成品油供应呈现出严重过剩的态势,为了鼓励出口,近日财政部和国税局联合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11月1日起,提高成品油(汽油、柴油、航煤)等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至17%。